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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迟迟未发的山林租赁款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代炯琼 燕玮 编辑:谢航 2021-04-14 18:00:06
 

“你好!是镇纪委吧?我们是双合村村民,关于村里养猪场的问题,我们怀疑村里公款私用,希望你们帮我们查清楚!”近日,慈利县岩泊渡镇双合村的几个村民找到镇纪委工作人员,一进门就满脸不悦地说道。

“你们说的是XX集团现代生猪养殖项目吧!这个是县里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镇里也非常重视,具体要反映的是什么问题,你们慢慢说。”

“我们从其他途径了解到,同是一个项目,附近其他乡镇的山林租赁款是2000元/亩,为什么到了我们村,租赁费就只有200元/亩了?这差距也太大了吧,里面肯定有猫腻!还有租赁款也迟迟不发,是不是已经被挪作他用了?”

双合村是该镇两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之一,群众的突然来访引起了镇纪委的高度重视。“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生猪养殖厂项目又即将建造,这个节骨眼儿不能出问题。”镇纪委决定立即展开调查,给群众一个明白。

群众的举报直指项目山林租赁费用,带着这些疑问,镇纪委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项目政策及实施情况,走访了部分山林户主,核对了村级账目,并对双合村支村两委干部进行调查了解。

“关于XX集团现代生猪养殖项目你们是怎么跟村民协商和签订合同的?和县里是怎么签订的合同?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们与部分村民签订了农村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约定流转期限是20年,租赁价格是根据山林和山地等土地的种类及面积来算的,但是没签过200元/亩啊!”

“你把签订的合同拿过来给我们看看。”

根据合同显示,村里确实与村民签订了正规的土地经营流转合同,每一户也是根据具体土地类型签订的,因为有山林、山地、荒山等不同类型的土地,合同会有800元/亩到2000元/亩的区别。

“从村里的合同看,似乎没什么问题。”镇纪委决定再仔细研读该村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通过认真比对,合同约定的租赁标准一致,也未发现有任何问题。之后,调查组又通过反复查证,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XX集团现代生猪养殖循环产业岩泊场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正式开工启动,项目建设地位于该镇双合村,建设用地采取山林租赁的方式,给予租赁山林的农户一定费用。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因资金正在走拔付流程,所以山林租赁款暂未发放,发放标准将根据合同约定,区分不同的山林类型按不同标准给予支付。

事实得以澄清,这次举报是因租赁款延迟发放,租赁双方缺乏沟通、群众焦急之下产生的一场误会,为了让群众释疑,镇纪委决定马上组织相关农户召开公开答复会。

“经过调查,部分群众反映的情况是不属实的。村里对租赁费的发放将会严格按照合同标准进行,所有款项在拨付后会马上打到大家的账上,一分一毫都不会差,请大家放心!”会上,镇纪委朱书记详细说明了调查情况,安抚广大群众耐心等待。

“既然镇纪委调查清楚了,我们就放心了。”获得了镇纪委的肯定答复,村民们纷纷露出满意的笑容。(慈利县纪委监委 代炯琼 燕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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