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以案“醒酒”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上洞街乡纪委 方正阳 编辑:谢航 2020-07-23 19:24:38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公款借给他人,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最终被“双开”。针对李鹏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开到各地(州、市)、县(市、区),兵团各师(市)、团(场)。大会通报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所涉及的典型案件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中国纪检监察报)

“贪腐如醉酒,需浓茶以醒之。”而这杯“茶”,需入味廉政教育和反腐案例方显效果。强化廉政教育宣传不单单是党员干部的“专利品”,我认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进一步下沉,重心下移。把“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的“醉酒丑态”通过自媒体、政府官方公众号及时传递到农村基层,再“打虎”、“猎狐”、“拍蝇”的同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弘扬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将党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决心纵深推进,充分依靠群众进一步筑高筑牢反腐堤坝,助推廉洁风气入脑入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足以彰显出我党对反腐倡廉的决心。但纪检部门要在发挥监督“利剑”的同时注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以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为重点做到以案释戒、挥“鞭”引“路”、以案“醒酒”,时不时的念好“紧箍咒”,切实推进“警示、整治”两手抓,使执纪执法和基层反腐警示宣传贯通融合,同向发力,精准发力,相得益彰,边“打”边“醒”有机统一。

廉则日日清醒,贪则夜夜“昏醉”为那些爱喝“醉”的“醉汉”,送上一杯以案明纪、以案“醒酒”的清茶,让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早早从“醉酒”中醒过来,早日“戒酒”。(上洞街乡纪委 方正阳)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